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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 第10條

因政府使用、剷除殺傷性地雷致人民傷亡或財物損害,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償。 前項補償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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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