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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施行法 第17條

民法總則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九十條第九十三條之撤銷權,準用前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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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