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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第11條

收養關係雖在民法親屬編施行前發生者,自施行之日起有民法親屬編所定之效力。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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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