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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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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