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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 第1條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二十八條
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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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免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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