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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6條

本標準所規定之各項費用繳納後,有誤繳或溢繳情形,除依規費法第十八條規定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或保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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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