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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 第52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申請許可證(文件)之審查、變更及展延,得與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之申請,併同提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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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