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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空氣污染物驗證核章辦法
› 第10條
汽車空氣污染物驗證核章辦法 第10條
申請驗證核章檢具英文以外之其他外文文件者,應檢附駐外單位或外交部授權認證之中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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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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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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