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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 第1條
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七十一條
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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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法官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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