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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捕獲條例 第2條

對於船舶之臨檢、搜索、拿捕,於中立國領海及合法設定之中立區域內,不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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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