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 › 第5條

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5條

本會秘書處置秘書主任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負責處理一切會務,各組 置組長副組長各一人,組長由委員互推兼任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