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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 第40條

前條運送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及其住所、事務所或營業所。 二、船名及對船舶之說明。 三、貨物之種類及數量。 四、契約期限或航程事項。 五、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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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