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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 第10條

海巡機關人員應基於事實需要,合理審慎使用器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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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