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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處務規程 第9條

通電資訊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有線、無線電通信、電子雷達、資訊與資通安全業務之規劃、協調、審查、督導及執行。 二、通信與廣域網路系統之規劃、建置、維護及管理。 三、有線、無線電通信、電子雷達、資訊系統整合之規劃、建置、維護及管理。 四、本署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管理及推動。 五、本署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管理及推動。 六、資通安全策略與環境之規劃、管理、推動及督導。 七、其他有關通電資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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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