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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6條
海洋委員會海洋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6條
本委員會委員、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會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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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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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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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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