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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7條

技術移轉制度應包含下列各款事項: 一、研發成果相關內容資料庫之建置。 二、研發成果技術推廣之相關事項。 三、規劃及執行研發成果技術移轉之相關程序。 四、評估研發成果技術移轉之方式、對象、標的、範圍、條件、收入及支出費用等相關事項。 五、其他與技術移轉相關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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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