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海洋污染防治法 › 第9條

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9條

第 二 章 基本措施
主管機關應依海域環境分類,就其所轄海域設置海域環境監測站或設施,定期公布監測結果,並採取適當防治措施;必要時,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得公告限制海域之使用。 對主管機關依前項設置之監測站或設施,不得干擾或毀損。 各類港口管理機關及事業機構應評估所轄港區使用狀況,辦理港區水質及底泥檢測,並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港區之污染;必要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應配合共同採取適當防治措施。 各類港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所轄港區之污染改善。 第一項海域環境監測項目、監測站或設施設置基準、採樣分析方法、第三項各類港口之港區水質與底泥檢測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海洋污染防治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9條違反第九條第一項後段限制海域使用之公告,或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干擾、毀損監測站或設施者,處新…

「基本措施」的其他條文

第8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視海域狀況,訂定海域環境分類及海洋環境品質標準。為維護海洋環境或應目的事業主管…第10條為處理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行政院得設重大海洋污染事件處理專案小組;為處理一般海洋污染事件,中央…第11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向下列對象徵收海洋污染防治費:一、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從事海洋棄置者。二、在我國…第12條中央主管機關得設置海洋污染防治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一、海洋污染防治費。二、各有關機關依本法…第13條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應專供全國海洋污染防治與應變措施、清除、處理及其他有關海洋污染防治工作之用,…第14條與第二條第一項所定水域相連之陸域及海洋以外地面水體,其轄管機關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排除或減輕…第15條從事油輸送、海域工程、海洋棄置或其他可能造成海洋污染之行為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規模者,應先提…第16條海洋污染應由污染行為人負責清除之。必要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得逕行採取應變措施、清除…第17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查核經許可於第二條第一項所定範圍內投設、敷設或佈放之各類海洋設施、漁業設…
← 第8條看 海洋污染防治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