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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執行欠稅及罰鍰核發獎勵金辦法 第1條

為增進欠稅及罰鍰執行績效,並鼓勵社會大眾提供欠稅人或受處分人之財 產資料,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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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核發獎勵金之對象如左:一、各執行法院財務法庭或財務執行處之庭長、推事、主任書記官、書記官、執…第3條核發獎勵金所需經費,在海關有關工作計畫「補助及獎勵」科目項下編列預算支應。第4條核發獎勵金,以移送法院執行徵起之進口稅、滯納金、罰鍰、代徵之貨物稅實際解庫金額為準。第5條核發獎勵金之標準如左:一、各執行法院財務法庭或財務執行處之執行人員,每組(未分組者按每人計,…第6條獎勵金之具領,由海關主辦移送執行單位統計當月每組(或每人)實際徵起解庫金額,按各執行法院、台…第7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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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