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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第9條

法院應依職權調查必要之事實及證據,並得向稅捐或其他機關、團體為查詢。 法院為調查事實,得命關係人或法定代理人本人到場或以書面陳述意見。 法院之調查及訊問,得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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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