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 第16條
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16條
經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合格者,專業機構應自安全技術人員訓練結束次日起十五日內,檢具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合格證書字號,經審查符合規定,始得製作並發給合格證書: 一、學員名冊、成績冊及測驗卷。 二、課程表、講師及學員簽到紀錄原件。 三、發給合格證書清冊。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申請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者(以下簡稱申請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一、職…
第3條
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符合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資格之證明…
第4條
申請案經中央主管機關書面審查符合規定者,由訓練場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現場實地審…
第5條
登錄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登錄年月日、字號及有效期間。二、專業機構名稱及…
第6條
專業機構於登錄證書有效期間屆滿一個月前,得檢具第三條第一款與第五款規定文件、現有訓練場地文件…
第7條
專業機構變更或新增訓練場地,應檢具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規定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
第8條
專業機構施予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經初訓領有合格證書者,取得安全技術人員資格。前…
第9條
前條第一項初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十六小時,其訓練項目如下:一、液化石油氣相關基礎知識。二、液化…
第10條
第八條第一項複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八小時,其訓練項目如下:一、液化石油氣相關法令。二、液化石油…
第11條
專業機構施予安全技術人員訓練,應於訓練開始二十日前,檢具訓練計畫及招生簡章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
第12條
安全技術人員訓練講師(以下簡稱講師),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現任或曾任警正或薦任以上公務人…
第13條
講師有推銷液化石油氣設備及相關器材、授課品質不佳或違反法令之情形,經查證屬實者,中央主管機關…
第14條
專業機構應指定專責人員辦理下列事項:一、查核學員之參訓資格。二、辦理學員簽到紀錄及點名。三、…
第15條
安全技術人員初訓訓練之測驗採筆試及術科實作方式,測驗成績均以六十分為合格。安全技術人員複訓訓…
第17條
經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合格者,專業機構應發給合格證書,載明初訓或複訓,其生效日自訓練結束之日起算…
第18條
專業機構施予安全技術人員訓練之下列資料,自訓練結束之日起,應至少保存三年:一、學員名冊、成績…
第19條
主管機關得抽查專業機構之訓練、業務、勘查其訓練場地或命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
第20條
專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並通知限期改善:一、未於訓練開始前依規定取得中央…
第21條
專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停止其施予安全技術人員訓練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一、…
第22條
專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登錄,並註銷登錄證書:一、停業或歇業。二、申請…
第23條
本辦法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辦理安全技術人員訓練之專業機構,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
第2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15條
看 液化石油氣零售業安全技術人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全文
第1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