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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專業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專業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並註銷許可證書: 一、停業或歇業。 二、申請許可之證明文件經相關主管機關(構)撤銷、廢止或因其他原因失效。 三、檢查設備之數量、專責檢查人員之人數不符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 四、執行儲槽檢查業務人員未具第二條第三款資格。 五、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之三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命一定期間內停止執行業務,而未停止。 六、未依本法第十五條之五第五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檢查項目、方式、合格基準、定期檢查頻率之規定檢查,或為不實檢查紀錄,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之三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三年內累計達二次以上。 七、違反第五條、第七條至第十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三年內累計達三次以上。 八、規避、妨礙或拒絕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之抽查、勘查、命其報告或提出資料,三年內累計達三次以上。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違反法令,情節重大。 專業機構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申請許可或申請許可文件有虛偽不實等情事,經中央主管機關撤銷許可,或因前項第三款至第九款規定遭廢止許可,自撤銷或廢止許可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許可。 專業機構應於受撤銷或廢止許可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繳回許可證書,並將辦理中之儲槽檢查完整文件及檔案移交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專業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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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申請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專業機構許可者(以下簡稱申請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一、政府機關(…第3條申請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符合前條第一款資格之證明文件:…第4條申請案經中央主管機關書面審查符合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至現場就申請者所置儲槽檢查設備及專責檢…第5條許可證書有效期間為三年,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許可年月日、字號及有效期間。二、專業機構名稱及…第6條專業機構於許可證書有效期間屆滿二個月前,得檢具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七款規定文件、第十條所定…第7條專業機構於許可證書有效期間內,其檢查作業計畫、檢查設備或專責檢查人員異動時,應於事實發生之次…第8條專業機構應於儲槽檢查完竣後十日內,將檢查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儲槽起造人或管理權人,並副知儲槽所…第9條專業機構應依檢查作業計畫執行業務,建置儲槽檢查報告及檢查相關資料,並至少保存十年。第10條專業機構應於每年三月底前,檢具上年度業務執行報告,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第11條中央主管機關得抽查專業機構之業務、勘查其檢查之儲槽或命其報告、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第13條本辦法施行前,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選指定辦理儲槽檢查之專業機構,於本辦法施行後,其於指定有效期間…第14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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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