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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專業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專業機構應於儲槽檢查完竣後十日內,將檢查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儲槽起造人或管理權人,並副知儲槽所在地主管機關。 前項為完工檢查合格者,專業機構應發給合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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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