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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第17條

檢驗機構對同一類濫用藥物,得採用兩種以上之初步檢驗方法檢驗,並應遵循本準則之各項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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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