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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123條

雇主對於基樁等施工設備之作業,應訂定一定信號,並指派專人於作業時從事傳達信號工作。 基樁等施工設備之操作者,應遵從前項規定之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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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