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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社區、部落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特殊教育之實施,準用第二條第四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七條所定幼兒園相關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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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