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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考試邊區行政人員考試條例 第4條

凡籍隸邊區人民,年在二十歲以上,在初級中學畢業或有相當學力者,得 應初級考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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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