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 第131條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第131條
依本條例
第五十五條
徵收之出租耕地,對原承租人應給與之損失補償,由 辦理徵收機關在徵收補償地價內依本條例
第六十五條
規定之標準予以分配 並直接給付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30條
看 獎勵投資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第13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