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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醫事人員改任換敘辦法
› 第1條
現職醫事人員改任換敘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十六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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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現職醫事人員改任換敘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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