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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條例 第24條

第 六 章 促進產業投資
(刪除)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產業創新條例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2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23-1條為協助新創事業公司之發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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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