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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 第8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第8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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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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