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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第9條

人民團體召開理事會議時,監事會召集人(常務監事)得列席;召開監事會議時,理事長得列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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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