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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 第75條

第 三 章 破產 › 第 一 節 破產之宣告及效力
破產人因破產之宣告,對於應屬破產財團之財產,喪失其管理及處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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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之宣告及效力」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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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