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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安全法 第41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規定者。 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發暫行停止工作之命令或依第三十五條所發之命令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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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