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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 第74條

凡專用於海域石油礦、天然氣礦探勘或開採之機器、設備及材料,免徵進口關稅。 前項機器、設備及材料之類別,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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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