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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法 第65條

第 五 章 礦業監督及獎勵
礦業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礦業權者限期改善或暫行停止探採礦工程: 一、未依探礦構想書圖、開採構想書圖、或開採及施工計畫書圖實施探採礦工程。 二、未依礦場環境維護計畫或年度施工計畫書圖執行。 三、礦業工程危害礦產資源或礦場作業人員安全。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礦業工程妨害公益。 礦業用地如曾通過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審查者,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辦理礦業工程之監督查核工作。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礦業法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6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35條礦業權展限之申請,除準用第二十條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駁回其全部或一部申請:一…第36條經主管機關探勘認為有價值而未設定礦業權之區域、依規定撤銷礦業權、依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或第三款規…第7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一、違反第五十六條第一…

「礦業監督及獎勵」的其他條文

第66條礦業權者於礦業權設定登記後,應檢具礦場開工申報書、事務所照片、年度施工計畫書圖、購置坑內外礦…第67條礦業權者依前條規定取得礦場登記證後,應於探採礦場所,備置年度施工計畫書圖、探採礦實測圖及礦業…第68條探礦時所得礦質,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出售。第69條探礦構想書圖、開採構想書圖、礦區圖、探採礦實測圖、開採及施工計畫書圖、年度施工計畫書圖、採樣…第70條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有關礦業之簿記或設備,礦業權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第71條礦業權者或其利害關係人遇有事故有勘查鄰接礦區之必要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派員會同各該礦業權者實…第72條主管機關為探勘某一區域之礦產,得設立探勘機構或委託其他相關機關(構)為之。第73條主管機關為輔導礦業經營,得就礦業用地之取得、資金之籌措、器材之購置、人力之培訓及技術之開發予…第74條凡專用於海域石油礦、天然氣礦探勘或開採之機器、設備及材料,免徵進口關稅。前項機器、設備及材料…第75條依本法取得海域石油礦、天然氣礦者,於海域內建立為實施探勘及開採必要之設備及裝置時,應設定安全…第76條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二十日前已核定之礦業用地,未曾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且面積大於二公頃者,其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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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