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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司法人員定期調動辦法
› 第1條
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司法人員定期調動辦法 第1條
為因應福建金門及馬祖地區司法業務需要,實施該二地區司法人員定期調 動制度,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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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福建金門馬祖地區司法人員定期調動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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