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 第6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第6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登記核准後,應於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將本法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款所列之事項,刊登於政府公報及自行登載 於當地新聞紙。 前項登載於當地新聞紙之期間不得少於二日,並應於登載後十日內,將新 聞紙一份檢送主管機關。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