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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5條

園管局為審查投資計畫及意見徵詢,應成立審查小組。 區內事業投資計畫,經審查小組審查作成決議後,由園管局核定執行。 前項審查小組之組成及審查程序等相關事項,由園管局另以要點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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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