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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 第16條

聯席會議之紀錄與其他事務,由主席於各該委員會職員中指定若干人擔任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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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