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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議事規則 第30條

委員發言之時間,由主席於發言前宣告之。 超過前項時間者,主席得中止其發言。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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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