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立法院議場規則 › 第1條

立法院議場規則 第1條

立法院(以下簡稱本院)議場(以下簡稱議場)之使用與管理,依本規則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議場中央舉行本院會議之場所為會場。會場內立法委員(以下簡稱委員)席次之排列,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條主席臺之右下方設秘書長席。第4條發言臺左右方設紀錄人員席位。第5條會場四周設會場幹事席位。第6條委員席前左右方設政府首長席,其後附設政府首長隨員席位。第7條總統或國賓蒞臨本院發表演講時,設特別席。第8條會場樓走道前設記者席,走道後中央設來賓、記者席,左右兩方設旁聽席。第9條議場大門內左右兩方為委員休息室,二樓中央為貴賓室,左、右兩方為新聞記者休息室,三樓為黨團協商…第9-1條院會舉行時,法案主審委員會負責報告之委員及委員會職員,坐於規定席次。第10條開會時,非出席列席及政府首長隨員與會場工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電視記者、攝影記者及有關錄影人…第11條議場門口設詢問處,答復詢問及通知出席列席人員至議場外會客室會客。第12條會場四周門口設警衛人員崗位,對於不得進入會場人員有制止之責,於秘密會議時,警衛人員崗位移設於…第13條議場門內設簽到處,以備出席委員、列席政府首長簽到。會場門外兩旁設衣帽、電話間。第14條會議進行時,會場內應確保寧靜。委員席桌面設叫人鈴,以備委員按鈴通知會場幹事辦理交辦事項。發言…第15條會場除供立法院會議、全院委員會、全院各委員會聯席會議及預備會議之用外,非經院會通過,不得作其…第16條議場之管理,由秘書長負責。第17條本規則經院會通過後施行。
看 立法院議場規則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