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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第13條

本公債持票人除依照本公債條例享受各項權利外,不得對於第一條規定各鐵路有何權利主張。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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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