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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電信事業許可費收費標準 第9條

繳費義務人應於第七條第三項所定之期間繳納許可費,逾期依本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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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