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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倉庫管理辦法 第21條

倉儲糧食之損耗,由糧食管理機關視當地倉庫設儲、氣候情形,按其種類 訂定損耗率,報請中央糧食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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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