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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如下: 一、原住民。 二、身心障礙者:曾領有或現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最後教育階段領有各級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證明者。 三、低收入戶。 四、新住民:指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及第二項規定者。 五、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五十五歲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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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