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第2條
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或外國人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經濟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 一、協助我國政府研擬、推動經貿政策及提升國際經貿地位貢獻卓著。 二、促進在我國投資或推動產業升級貢獻卓著。 三、改進技術,改善經營管理或品質設計貢獻卓著。 四、領導工商團體有特殊貢獻。 五、其他對經濟事務有特殊貢獻。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