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第7條

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符合請頒本獎章之人士,得於身故後追頒之,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屬代表接受。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經濟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