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 第11條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11條

第 二 章 退休
前條第一項所稱因公或職業災害傷病,指經各機構認定確與下列情事之一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 一、於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危險事故、遭受暴力事件或罹患疾病,以致傷病。 二、因罹患職業病。 三、於辦公場所、公差期間或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發生意外危險事故,以致傷病。但因各機構人員本人之重大交通違規行為以致傷病者,不適用之。 四、於執行職務期間、辦公場所或因辦公、公差往返途中,猝發疾病,以致傷病。 五、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傷病。 六、其他依法令規定屬因公或職業災害致傷病。 前項各款因公或職業災害傷病及其因果關係之認定,遇有疑義時,得由各機構遴聘學者及專家組成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參考退撫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進行審查,或送相關機關認定。 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所定猝發疾病或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傷病之審認,各機構得就人員類別,分別參考銓敘部所定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或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定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提供前項審查小組審查個案之參考。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11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6條各機構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遺族撫卹金或死亡補償:一、病故或意外死亡。二、因公或職業災害…

「退休」的其他條文

第4條各機構人員在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所屬各機構連續工作五年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准其自願退…第5條各機構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屆齡退休:一、派用人員在本部所屬各機構連續工作五年以上年滿…第6條各機構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其服務機構主動申辦命令退休。但人事、政風及主計人員,由具有考核…第7條各機構派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申請退休或資遣者,應不予受理:一、留資停薪期間。二、停職期間。…第8條各機構派用人員有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七款情形而逾屆退日者,應於原因消滅後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第9條各機構人員退休金給與基準如下:一、派用人員:按其在勞基法施行前後之工作年資,分別依臺灣省工廠…第10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命令退休人員,其受監護或輔助宣告或身心傷病或障礙係因公或職業災害傷病所致者…第12條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提前退休人員,按照規定之退休年齡,每提前一年加發一個月薪給,於退休時一次發…第13條本辦法施行前已辦理退休,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其月退休金依下列公式計算之:本辦法施行前一月給付月…第14條本辦法施行前已支領月退休金人員,遇原機構裁併時,其月退休金由裁併後之機構發給;遇原機構裁撤時…第15條本辦法施行前已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繼續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一、死亡。二、…
← 第10條看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全文第1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