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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第33條

本局職員,對於其經辦公文須嚴守保守機密,不得有所洩漏或遺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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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