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經濟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公有零售市場設施復原辦法 › 第1條

經濟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公有零售市場設施復原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看 經濟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公有零售市場設施復原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