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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水利設施復原重建整治辦法 第4條

前條規定之各項設(措)施,屬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者,其補助金額為全額補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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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